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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开展对接受“红包”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活动

2013-11-06 23:23:58      点击:

新钢集团公司在全公司开展对中层以上领导人员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简称“红包”)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活动,坚决纠正收受和赠送“红包”的不正之风。

  此次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对象是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专项治理内容主要有: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人员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的“红包”。专项治理工作从9月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督查、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在自查自纠阶段,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填写《专项治理“红包”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自行密封后由单位纪委统一交公司纪委办公室。对个人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折价款,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上交公司纪委,或将上述范围现金直接存入“新钢公司廉政账户”或存入“江西省廉政帐户”。同时,公司纪委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新钢集团公司此次对“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活动结束后,仍然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且不主动上交的,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多少,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